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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65729-02_gzdt_/2016-1028001 | 发布机构 | 蒙阴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6/10/2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蒙阴县圆满完成“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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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末,蒙阴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四种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比“十一五”分别下降10%、10.2%、10.07%和1.4%。近日,市环保局正式下发《关于通报蒙阴县“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情况的函》,核定我县圆满完成“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一是实行淘汰制度,推进结构减排。加大火电、铸造、砖瓦、锻造锻打等行业结构调整力度,落实落后产能强制淘汰和重污染工艺改造措施。拆除蒙山水泥有限公司30万吨立窑水泥生产线,实现减排二氧化硫143吨、氮氧化物58吨,关停山东海龙沂星化纤有限公司,实现减排化学需氧量260吨、氨氮30吨、二氧化硫54.2吨、氮氧化物10.8吨。同时,按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吊销执照、清除原料”的原则,清理取缔土小污染企业43家,有效削减污染物负荷。 二是深化污染治理,实施工程减排。对重点行业实施污染治理再提高,提前半年达到污染物限值排放要求。坚持“治、用、保”流域治污理念,实施东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强化农业源污染治理,提高畜禽养殖污染物去除率。实施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提升改造,蒙阴盛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建成并投入使用,累计减排化学需氧量1533吨、氨氮103吨。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建设云蒙湖环湖生态隔离防护工程,建成生态隔离堤坝34公里,建设2100余亩人工湿地,同步推进城区尾水导流工程,有效保护了临沂城区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 三是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增量。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环保前置审批、一票否决等制度,控制“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积极发展资源消耗小、污染物排放量少的产业和项目,防止产生新污染源。扎实推进黄标车淘汰和黄改绿改造工作,降低机动车尾气污染,累计淘汰黄标车3000余辆,黄改绿161辆。采取关停取缔、清洁能源改造等措施,集中开展燃煤锅炉治理,完成70台常压燃煤锅炉和54台承压锅炉治理任务,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14年以来,共获得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599.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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