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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67986-02_gzdt_/2014-0620002 发布机构 平邑县
公开目录 区县动态 发布日期 2014/06/2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人社局劳动保障年审工作基本完成
平邑县人社局劳动保障年审工作基本完成

自2月25日开始,平邑县劳动保障监察局对全县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了全面年审工作。截至6月17日为止,全县共年检各类用人单位550户,其中各类企业258户,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180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87户,职业介绍所17家,职业技能培训机构8家等。为各类用人单位减负20余万元。

一、从群众利益出发、廉洁办公、取消年检费用。平邑县人社局根据市局、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深入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年审工作贯穿在学习教育活动的实践过程中,从年审开始,取消了用人单位的年审费用,用人单位不再缴纳年审费用就直接参加年审工作,为用人单位减轻了经济负担。

二、年审工作全覆盖。今年,我局的年检工作,采取到用人单位年检和下通知年检两种方式;按照职能下放的规定,人社局和各乡镇劳动保障所联合年检,对乡镇的企业和有用工的个体工商户进行了年检,按工作区划分,进行划片年审,横到边、竖到沿,不留死角,全部年审。

三、突出重点,狠抓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工作。

今年,人社局在按常规抓好年检材料审查的同时,着重对用人单位提报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和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要求用人单位的用工花名册、劳动合同签订登记和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凭证三者对应,对不签或少签、不缴或少缴的,全部按规定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强化只要用工用人,就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就要依法用工的意识。年审过程中,经过检查人员做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使用工单位特别是个体工商户由不知情、不了解用工知识,慢慢认识到签订劳动合同的必要性和不依法用工的危害性,最后自愿地接受年审,并表示今后要依法用工。本次年审共下达改正指令书 4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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