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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62675-02_gzdt_/2012-1116002 发布机构 沂水县
公开目录 区县动态 发布日期 2012/11/16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沂水县扎实有效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
沂水县扎实有效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

今年,沂水县将11月定为森林防火宣传月,为开展好宣传活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专门下发了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要求各乡镇采取发放、张贴森林防火宣传资料、书写永久性防火标语、防火宣传车等形式进行森林防火宣传。重点从五个方面开展宣传工作:

突出重点部位。对于火险隐患高的山场进山路口、林区道路两侧、墓地及林农区交界的村庄等火灾多发区的重点部位,加大森林防火固定标牌、火险区划等级警示牌和标语的设置密度。各森林公园、旅游景区要加大对景区工作人员及游客的宣传,门票加注森林防火注意事项。

突出重点时期。在冬至、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五一等重要节日、重要农事活动期及高森林火险天气时,进行重点频繁宣传。狠抓防范,坚决制止野外用火行为,坚持巡查检查到位。

突出重点环节。各乡镇加强对当地森林防火形势的研究,做好科学扑救、组织指挥、群众疏散等重要扑救环节的宣传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做到有序组织,减少伤亡。

突出重点人群。深入开展森林防火教育进学校、进村镇、进机关活动,建立森林防火志愿者队伍,参与防火宣传教育,加强对精神不健康人员、中小学生、老人儿童、林区周边村庄进行宣传教育,教育群众依法安全用火。

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宣传月期间,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开设森林防火宣传专栏、专题,介绍森林防火形势和扑救森林火灾知识。及时播发森林防火通告、气象等级和火险预警信息。乡镇要制作流动宣传车深入乡村巡回宣传,村庄要经常进行广播宣传,努力营造全民防火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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