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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70448-02_gzdt_/2013-0321002 | 发布机构 | 费 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03/2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费县安排部署春季绿化和绿色生态长廊建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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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温度适宜,正是开展春季造林绿化的黄金时节。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春季绿化工作,近日,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春季绿化和绿色生态长廊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上下抓住有利时机,积极行动,迅速掀起植树造林高潮。 一是严格标准,进一步完善提升绿色生态长廊。按照“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第三年扫尾”的要求,今年是绿色生态长廊建设的收尾年,各乡镇(街道)要对照《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绿色生态长廊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费政办发〔2011〕5号)确定的任务目标、建设标准和造林技术进行完善提升,相关乡镇要突出抓好祊河北岸9.2公里新修滨河大道的绿色生态长廊建设。 二是抢抓时机,进一步加快春季造林绿化步伐。要积极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鼓励群众参与种植纪念树,营建“青年林”、“巾帼林”、“希望林”,推动义务植树的基地化、规范化发展。要切实抓好重点林业项目建设,认真实施好全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核桃产业项目二期工程,高质量完成栽植核桃6000亩、改造示范园2000亩的工作任务。对照技术规程,圆满完成8392亩的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切实搞好5000亩的长江防护林造林工程。要精心组织搞好城区绿化,强力推进村镇、荒山和水系造林绿化。 三是加强领导,保障春季绿化工作顺利开展。要高度重视春季造林绿化工作,切实加强对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加大资金投入和苗木管护力度,按照“谁栽植、谁管护、谁受益”和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责任,加强后续管理工作,确保“栽一片、活一片、绿一片”。要防止重大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害事故的发生,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保护造林绿化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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