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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321012-02_gzdt_/2014-0822004 | 发布机构 | 临沭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8/2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沭县物价局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教育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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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临沭县兴华学校向县物价局提出了调整教育收费标准的申请,该局按照有关规定,对兴华学校教育收费标准进行了核定。 根据上级规定,民办学校对接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制定,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物价部门批准,学费收费标准按学生生均培养成本确定。对此,临沭县物价局积极协调价格科对兴华学校实地勘察,统计分析,严格进行成本监审。在核定成本的基础上,按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由收费科综合情况初步核定收费标准。为确保该标准合规合理合情,临沭县物价局召开会议,由相关科室负责人阐释收费依据,并集体商讨,最终核定了兴华学校的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为学费3800元/生·学年,不得跨学年收费;住宿费200元/生·学年,室内设施应配备空调;卫生间有盥洗设备,卫生设施保证畅通,配有专门公寓管理人员;收退费按照《通知》规定执行;上述标准自2014年9月1日起试行,试行一年,期满前另行报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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