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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321012-02_gzdt_/2015-0430002 | 发布机构 | 临沭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4/3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沭县店头镇对“土小”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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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店头镇组织环保、安监、供电、国土、工商、公安等部门对全镇“土小”企业进行展开了拉网式排查,对查出问题的“土小”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进行依法拆除,责令其限期停止生产,自行拆除生产设备。对限期未拆除的非法“土小”企业采取果断措施,按照拆除设备、清除原料、吊销执照等标准,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近年来,为实现镇域经济又好又快科学发展,店头镇积极开展水气污染治理活动,不断加大“土小”企业整治力度,切实把“土小”企业治理作为环境执法监察的重点内容,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关停取缔一起”,有力遏制了“土小”企业蔓延态势,取得了显著成效。 该镇全面落实包保责任制,采取副科级干部包工作区、机关工作人员包村的方式,联合安监办、环保所、派出所、国土、工商等部门对辖区内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土小”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停止生产,自行拆除生产设备。对限期未拆除的非法“土小”企业采取果断措施,按照拆除设备、清除原料、吊销执照等标准,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同时健全巡查监管制度,对在巡查中发现的违规排放企业、土小企业,立即关停。截至目前,共查处违规土小企业20家,并采取拆除设备、腾空原料等措施,坚决防止反弹。同时,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属地责任,督促完善监管长效机制,坚决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整治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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