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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62675-02_gzdt_/2015-0212001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2/1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水县三项措施扎实开展烟剂和保鲜剂专项整治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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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两节”期间消费安全,近期,沂水县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烟剂和保鲜剂的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专题部署,落实责任。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烟剂和保鲜剂专项整治行动,落实监管片区责任,并要求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抓住烟剂使用节点,及时到辖区基地蔬菜大棚做好宣传培训和检查,发现违法使用烟剂行为,及时上报。 二是突出重点,严格要求。突出全县16户农资批发大户、乡村农药经销门店、市级以上标准化蔬菜大棚生产基地等重点区域,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记录烟剂产品销售去向,生产记录中对农药来源、用药时间、用药量、产品收获日期等情况是否及时、如实记载。结合全县开展的农药告知,严格烟剂告知标准,对标称烟剂产品的,重点检查登记作物是否超范围、是否假冒农药登记证号、标签与农药登记核准内容是否相符、产品中是否违规添加隐性成分特别是禁限用高毒农药成分,对不符合要求的烟剂和保鲜剂产品不予告知公示,并要求农资经营户进行了退换产品的处理。 三是强化宣传培训,营造舆论氛围。公布了12316、12345、2264064三部服务热线,扩宽了案件来源渠道;积极组织人员到蔬菜大棚集中区,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农药管理条例》等为培训内容,培训农民正确掌握并严格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严格按照农药登记作物、用量使用,在全县营造了安全合理使用烟剂和保鲜剂的良好社会氛围。 目前,全县开展执法行动65次,检查农药经营单位380次,检查市级以上标准化基地72次,举办培训班5场次、300余人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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