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675508320-02_gzdt_/2014-0320002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3/2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河东区畜牧兽医局出重拳 畜禽污染防治出实效 |
|
|
|
年初,《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河东区畜牧局采取多项举措,以“迎淮”为契机,全面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切实减轻畜禽粪便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一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临沂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规定,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依法关闭、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养殖企业进行了限期整改治理,养殖废水和其它废弃物等一律不准排入河道;对于新建养殖小区要充分考虑排污和粪污处理,对规划布局不合理、治污设施不完备的一律不予登记备案。 二是加大生态环保养殖推广力度。加快沿河禁养区以外的养殖场改造步伐,重点扶持沿河养殖场生态环保改造。积极引导新建养猪场、肉禽场采用生态环保养殖技术。同时探讨推广生态环保养殖技术在其它畜种方面的应用,通过技术进步,全面提升规模养殖场的环境保护水平。 三是加强综合监管,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首先发展规模养殖,可以实现污染物的集中资源化利用,减少散养造成的面源污染。其次实行标准化生产,严格按照疫病防控要求,推广以生物制剂、中草药添加剂替代抗生素等化学药品的健康养殖技术,有效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减少外排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目前全区共有市级以上规模养殖场33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2个。 四是加大违法违规处罚力度。对全区的规模养殖场进行摸底调查,要求所有规模畜禽养殖场(户)建有畜禽废渣的储存设施和场所,防止恶臭和畜禽废渣渗漏、散落、溢流、雨水淋失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对于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储存的畜禽废渣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积极申报争取国家、省、市有关项目,加大对生态环保养殖技术改造的扶持力度。在生猪改扩建、现代奶业项目等资金安排上优先考虑采用环保养殖技术的养殖场户。 迎淮期间,河东区畜牧兽医局严格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通过新建、改造标准化沉淀池、畜禽粪便沼气池、生产有机肥等措施,实现畜禽养殖排泄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