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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5515X-02_gzdt_/2014-0504001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5/04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郯城县工商局四举措加强旅游市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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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旅游旺季的到来,郯城县工商局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采取严把关、抓监管、重维权、强宣传等工作措施,确保节日旅游市场秩序井然。 一、严把关,规范旅游市场主体准入。严格审批程序,把好旅游市场主体准入关,对不具备经营资质的旅游经营单位一律不予审批。加大对景区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的取缔力度,对情节轻微的无照经营,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办照,对营业执照、前置许可即将到期的,督促及时办理变更。 二、抓监管,维护旅游市场经营秩序。重点对旅行社、旅游景区(点)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名称以及采取"零团费"、"负团费"等低价模式经营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整治。严厉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骗买骗卖、哄抬物价、欺诈销售等行为。加强对旅游广告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夸大宣传、虚假宣传、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等违法行为。 三、重维权,确保消费申诉渠道畅通。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平台作用,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利用12315市场巡查车,在各景点设立流动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点,方便游客投诉。进一步健全申诉举报的受理、查办、反馈等工作机制,确保群众的投诉举报畅通无阻。 四、强宣传,引导旅游行业规范自律。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单页、横幅标语等方法,大力开展诚信经营宣传教育活动,倡导"文明经商、诚信经营"的经营理念,引导旅游行业经营业户强化诚信意识,恪守职业道德,提供优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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