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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4462675-02_gzdt_/2012-0829002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2/08/29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沂水县民政局落实“四个到位”抓好城乡低保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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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沂水县大幅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月补差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去年的每人每月260元提高到300元,月人均补差由原来的120元提高到16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400元提高到1800元,月人均补差由原来的70元提高到90元)。在城乡低保提标扩面工作中,该县做到了“四个到位”,进一步强化城乡低保工作,提高了城乡低保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促进了全县城乡低保工作健康运行。 一是政策宣传到位。为切实增加城乡低保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该局印发了5万余份“明白纸”,制作了低保政策访谈片在电视台反复播放,并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低保政策规定及办理程序,努力提升低保政策执行的公信度,为城乡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是审批程序到位。为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办理程序,使之更加科学合理,该局在原个人申请、入户调查、张榜公示等“十步流程”的基础上,今年将“四议两公开”机制引入到低保工作中。即:村两委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拟定初步人选名单,张榜公示两天,然后召开村民代表及党员会议进行评议,确定低保人选,村两委根据低保人选家庭困难程度拟定月补差标准,再提交村民代表及党员会议进行表决,然后张榜公示5天,无异议后上报乡镇政府。 三是动态管理到位。 坚持对低保对象进行定期复核,对原享受城市低保的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不符合条件的,自今年1月份不再享受低保待遇;对原享受农村低保的,按照现在的低保标准条件及程序进行申报办理。同时,及时变更低保家庭有关情况,准确掌握低保家庭实际生活及收入情况,对发现问题及违规现象进行及时处理,确保了低保工作健康运行。 四是督导检查到位。一是加大对低保工作人员的教育力度,进一步增强民政工作人员“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意识和“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的责任意识;二是加大了督导力度,实行由民政局党组成员包片,机关干部包乡镇,到乡镇、村具体指导监督低保办理工作;三是会同纪检、财政等部门加大低保违规案件查处力度,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迁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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