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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67986-02_gzdt_/2014-0304003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3/04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积极开展农村承包地实地勘察、测量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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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个别村测绘面积与二轮承包合同面积差别较大的情况,农业局积极与测绘公司联系,有针对性地选取村,进行实地勘察、测量,找出存在差别的原因,并进行了整改。 通过进村入户、实地走访、查阅档案、图地对比、实地测量,发现测绘面积与二轮承包合同面积差别较大有以下原因:一是承包户侵占田间路、埂、排水沟等,村里标注工作底图时,没有标出来;二是农户开垦承包地周边荒地;三是二轮延包时按照地差折合分地,地级差的以多顶少;四是分地时,分地代表或小组长给自己多留的地块,造成实测面积与合同面积不符;五是测绘面积比合同面积少的情况,村标注工作底图时,为了省事,把农户在不同地方的两块甚至几块承包地合并到一处进行标注,结果合并面积较大,图上实际没这么多面积。这种情况在山区、地块分散的地方存在。 针对以上情况,我们要求测绘公司与村工作人员进行了实地测量,区别各种情况进行了处理,对承包户侵占田间路、埂、排水沟,农户开垦承包地周边荒地造成的实测面积较大的,剔除侵占面积和垦荒面积后,进行标图,以实测面积予以登记;对二轮延包时按照地差折合分地,地级差的以多顶少的,按实测面积进行登记;对分地代表或小组长给自己多留的地块,归村集体,剩下的以实测面积进行登记;对村合并地块进行标注的情况,我们要求村进行了限期整改。对农户还有争议的,进一步的核实确认,最终取得广大农户的充分认可。 通过图地对比、实地测量,发现实测面积与二轮承包合同面积是有一定差别的,差别较小在合理范围之内是可以的;差别较大,超出合理范围,是有各种原因的,要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处理,确保实测面积得到广大农户的充分认可,确保工作质量,不留后患。通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为全面开展第二、三批次确权登记工作打牢了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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