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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321012-02_gzdt_/2014-0715001 | 发布机构 | 临沭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7/1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沭县店头镇村规民约“约”出美丽乡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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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店头镇党委政府在开展乡村文明活动、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中,积极探索建立新机制,引导各村群众制定适合本村实际的环境卫生《村规民约》,村民互相监督,提高群众“主人翁”精神,将政府主导转变为政府引导,由群众当家做主治理垃圾,使城乡环境整治工作保持长效化、常态化。 《村规民约》是群众民主协商制定的规章制度,大家自然容易接受。店头镇各村在原有村规民约的基础上,补充完善了环境卫生《村规民约》,把“自觉搞好家园卫生,日日清扫,处处保洁,做到房前屋后无积水、无杂草、无垃圾、无卫生死角”等有关公共卫生、村容村貌、保护水源等环境整治的内容增加到村规民约条款中,明确了村级环境卫生整治的标准、要求、保洁费用以及村民的责任和义务。 据了解,村规民约的制订和监督有效促进了村民自觉管理卫生。由制度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养成清洁环保、爱护环境的良好习惯,村委干部就不用挨家挨户天天去催村民们搞卫生了。一些村民在违反约定时,往往会受到其他村民的指责,他们迫于压力不得不共同遵守村规民约,从而慢慢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通过《村规民约》规范和强化了村民的卫生意识,有效地控制了农村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倒乱扔等不文明行为发生,确保了农村环境优美,卫生清洁,为村民营造一个洁净、文明的生活环境。以往村民被动遵守,如今村民积极履行,卫生有人扫了,水利设施有人管护了,环境变美了,尤其是村民精神面貌和文明素质均得到了提高,《村规民约》“约”出了一个个清洁美丽的村庄。促进全镇农村环境面貌发生根本性转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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