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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57542-02_gzdt_/2014-0723004 | 发布机构 | 兰陵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7/2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兰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大桶水专项整治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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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辖区内大桶水的使用监管,确保大桶水质量安全,兰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在辖区内开展了大桶水专项检查活动。 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该局严格按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大桶水”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临食药监食生函〔2014〕5号)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及整治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二是突出重点,全面检查。此次专项活动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有违规生产、使用PET材质水桶现象,是否有企业使用饮用水水桶的循环使用周期过保质期现象。共出动执法人员142人次,检查纯净水生产企业20家,经查,共发现无证生产企业6家,存在使用PET桶现象的企业6家,停产企业1家,该局已对存在使用PET桶的6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于停产的1家企业已要求企业负责人向该局提交停产报告并声明恢复生产期向该局进行书面申请。 三是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强化企业自律,全面落实桶装水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按照生产流程生产,严把清洗、消毒、检验等重点环节,促进企业自律,全面提升企业的重视程度。 四是民众参与,畅通渠道。加大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报道力度,大力普及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营造全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同时保持12331、12345等举报投诉渠道的畅通,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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