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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5515X-02_gzdt_/2014-1201003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12/0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郯城县庙山镇“三个突出”强化安全监管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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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庙山镇根据辖区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在进行拉网式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和明确,实现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无缝隙对接。 一是突出镇安监办的协调沟通能力。镇安监办改变了过去偏重于监督和指导仅依靠安监工作人员单方面去操作的工作方式,进一步明确了沟通协调职能,强化了与镇属部门沟通,充分调动起部门强化安全责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了安监办对安监工作的调度力度。 二是突出党委政府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监管责任。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镇党委在同样负有监管安全生产责任的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每位党委委员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提高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力量。通过明确这种"双重"的安全监管责任既为安全生产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又为落实"政府监管"职责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是突出明确了各部门工作线负责人"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监管职责。该镇在明确领导班子及副科级领导监管责任的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工作线负责人的监管责任,将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到位,避免出现安全监管的真空地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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