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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52741-02_gzdt_/2014-0825005 发布机构 罗庄区
公开目录 区县动态 发布日期 2014/08/25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罗庄区四把利刃破解大气污染治理瓶颈
罗庄区四把利刃破解大气污染治理瓶颈
一是机制统筹,不留缝隙。大气污染防治是系统工程,更是民生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罗庄区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区长亲自任组长,分管区长任副区长,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了7个专项工作组,分头提携具体任务;为进一步理顺机制,细化责任,罗庄区又成立了6个专项攻坚指挥部,由分管区长任指挥长,靠上具体抓业务、抓落实、抓实效;细化点源,明确责任,将任务分解到具体责任人,确保人人手上有任务,人人心里有环保;建立健全区、街镇、村居、企业四级责任机制,确保每个点源有人管,每处污染有人问。

二是宣传扩边,不留死角。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宣传是利刃,也是工作的助推器。为营造浓厚的环保氛围,罗庄区在电视台、罗庄通讯设置专栏,专题报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临沂大气20条”更是罗庄新闻的必播内容;同时在行政办公大楼宣传框、电子屏内滚动播出违法排污企业和环保行政处罚企业,把污染放在明处,让群众一起监督,营造人人关注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大格局。

三是治理碰硬,不留余地。一是城市扬尘治理方面。对全区施工工地全面落实“6+1”,即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篷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均达到100%,且视频监控设施安装位置合适、联网贯通且正常运行;渣土运输车实行集中挂靠、统一管理,安装GPS定位装置,并按照指定时间和路线行驶,防止抛洒遗漏。二是工业污染治理落实“三个一批”。限期治理一批。对钢铁、焦化、电力、玻璃、化肥等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烟尘、无组织排放废气等不能稳定达到山东省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的,严格按照《2014年罗庄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细则》要求,实施限期治理;停产治理一批。对限期治理任务未完成的建陶、页岩砖、日用瓷、铸造、耐火材料、石灰和水泥等行业一律实施停产治理。日常检查中发现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及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的,一律实施停产治理;关停、拆除、搬迁一批。对停产治理期限内未完成治理任务,特别是城区内现有重点污染企业列入搬迁计划,逐步实施搬迁、关停或拆除。三是机动车尾气治理。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按照临沂市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中心要求,淘汰2005年前注册登记的黄标车及老旧车。全面落实机动车先环检、再安检措施,尾气不达标的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年检手续。四是能源结构调整。制定燃煤小锅炉月度整治计划。南环路以内10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一律拆除,或限期改用电、气锅炉。五是餐饮油烟治理。外环线内所有宾馆、饭店、食堂等餐饮业油烟排放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烟气排放管道;露天烧烤一律改为室内烧烤,室内烧烤废气必须集中处理,配套油烟净化设备。

四是监管从狠,不留情面。为确保工作成效,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督查推进组框架下,成立3个现场检查组,负责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推进。督导先行。采取随机抽查、独立调查等方式,对落实《2014年罗庄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细则》和《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20条加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对偷排偷放企业实施严管重罚,查处超标一次予以顶格处罚,停电停产或停止施工3个月;第二次超标坚决关停。督办盯紧。对日常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责任单位下发督查办理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落实。约谈抓实。对督办单下发后逾期未有效整改落实的,报区大气污染防治各攻坚指挥部实施约谈。问责碰硬。经约谈后问题仍未有效整改落实的,报监察机关实施行政问责,对查处同一企业违规、超标2次的,一并追究相应镇街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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