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K2145228X-02_gzdt_/2013-1223001 | 发布机构 | 莒南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12/2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莒南县安监局组织开展涉氨企业专项检查 |
|
|
|
为深刻吸取威海市乳山合和食品有限公司发生液氨泄漏事故教训,督促莒南县液氨储存、使用企业落实各项安全工作措施,规范涉氨企业生产经营和从业人员基本条件,完善涉氨企业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方案,以真正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避免事故发生。近日莒南县安监局监察大队对辖区涉氨企业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液氨是一种常用的工业制冷剂,通过管道能够降低冷库温度。但是液氨具有高腐蚀性,挥发后就变成有毒气体。液氨泄漏后有刺鼻气味,一旦泄露人们很快就会察觉,但是液氨会刺激人的眼睛,对工作人员撤离造成困难,同时液氨泄漏后在外条件作用下还会发生爆炸,所以注重液氨使用责任重大。 该局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20多家液氨使用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此次检查主要包括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涉氨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安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涉氨企业重要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检测、保养情况;涉氨企业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建档备案以及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情况;企业对冬季安全采取的相应安全措施;涉氨企业安全距离以及周边环境情况等。 经过检查发现,部分企业未建全安全责任、企业相关负责人未有效持证、未建立冷冻系统内和储罐的液氨存量记录、日常的运行操作记录和巡查记录、未制定液氨外泄事故应急预案、无定期组织演练记录等安全隐患10条,开具现场记录9份,共向相关企业出具限期整改书1份。 接下来,该局将在跟踪落实各单位隐患整改情况的同时,对部分已通过检查的单位进行抽查,力争不留安全隐患。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能够提高液氨使用企业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