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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321012-02_gzdt_/2015-0217002 | 发布机构 | 临沭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2/1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沭县复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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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通知,自2月4日起对全县所有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复查,重点复查近两年内发生安全事故、上一年度安全生产评价复查基本合格、不合格和未申请评价复查的建筑施工企业。据了解,本次复查结果,将作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重要依据。对复查结论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上报至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市住建局对其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并上报省主管部门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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