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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675508320-02_gzdt_/2013-1224001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12/24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河东区对违法违规用地实行“三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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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河东区积极推行“三告知”制度,有效遏制了违法违规用地发生。 一是警告违法后果。对动态巡查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执法人员及时向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违反国土法律法规的后果、应承担的责任、可能造成的损失,让当事人明之以理,主动配合执法工作。 二是函告联动单位。根据《河东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情况及时向相关工作部门发出函告,各部门依照职能及时处理,形成执法合力。 三是告知镇街园区。河东区卫片执法检查办公室对新增违法违规用地及时通知相关镇街,限期整改,按期验收,并与经济挂钩,及时将违法违规用地消除在萌芽状态。 【文/刘卫林 许永光 审核/杨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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