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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62675-02_gzdt_/2015-0303004 发布机构 沂水县
公开目录 区县动态 发布日期 2015/03/03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沂水县“四个加强”加严大气污染防治
沂水县“四个加强”加严大气污染防治

一是加强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围绕建筑工地、运输企业、承运车辆、路面整治等重点环节,实施治安、交警、派出所工作联勤联动,进一步加大扬尘整治工作的监管力度。今年以来,对月澜湾新区等8处在建大型工地、63辆渣土车以及部分路段进行扬尘检查12次,查处无证上路渣土车2台,篷盖不严导致沿途扬尘撒漏事件1起。

二是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机动车环保准入条件,组织力量不定期上路抽测机动车尾气排放情况,及时发现不合格排放机动车并限期整改,确保全县车辆尾气排放环保率达到100%。

三是加强环保意识普及。加快天然气、集中供热等清洁能源推广使用由城区向农村扩展。通过制定实施有效的秸秆综合利用补贴政策和宣传方案,提前动员部署秸秆禁烧工作,力争实现秸秆处理零污染。今年以来,共出动宣传车36台次,发放宣传纸27000份。

四是加强重点行业集中治理。对火电、水泥、石化、化工等4大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多种大气污染排放物进行严格监管,对未经环保审批、不能达标排放的土小企业,坚决予以全面清理取缔。今年以来,共针对企业进行检查7次,下达整改通知书9份,取缔违规土小企业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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