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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321012-02_gzdt_/2013-1231001 | 发布机构 | 临沭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12/3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沭县互查+抽查严把单位经济普查核查质量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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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临沭县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即将进入入户登记阶段,为确保单位核查质量关,临沭县经普办根据《临沂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核查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召开全县第三次经济普查单位核查数据质量抽查工作布置会,精心部署三经普核查质量验收工作,把好“核查数据质量关”。 镇街互查,把好基础数据关。经普办将“镇街互查”作为核查数据质量抽查工作的首要环节。按照“大查大、小查小”的原则进行互查分组。以底册单位数量多少划分大小,即底册单位数量相当的街镇进行互查,最大程度保持工作任务均衡。采取“环形”互查结构。即各街镇在抽查其他街镇的同时成为“被抽查对象”,形成“环形”结构,互查分组首尾相接,确保镇街互查不重不漏。以5%为抽查规则。各镇街在数据质量互查开展过程中,以被抽查镇街底册总量为单位,抽取不得低于其底册数量5%的单位开展抽查工作,严格把握总体核查数据质量。认真填报“报告单”。县经普办要求各镇街,在单位核查数据质量互查完成后,要根据抽查结果填写“单位核查数据质量抽查报告单”,并将抽查结果详细分类、汇总,填报“漏报单位明细表”和“差错单位明细表”,便于县普办对整体数据质量总体把握。 随机抽查,把好整体数据关。县经普办在镇街互查的基础上对各镇街进行核查数据质量抽查。县经普办在各镇街选取代表性普查区进行抽查。县经普办在每个街镇至少抽取一个单位数量大、具代表性的普查区进行全面检查,从而把握整体数据情况;成立验收小组进行电话抽查。县经普办成立“质量抽查验收小组”,采取电话抽查的方式,对普查内单位进行回访,确认填报信息准确性。同时辅助网络、问询等其他抽查方式,严格把握数据质量,杜绝一切弄虚作假。抽查单位巧分类。县经普办将抽取两类单位进行抽查:一类是底册中已找到的单位,主要对其组织机构代码、单位详细名称、经营地址、单位类别等指标进行重点抽查;另一类是底册中未找到的单位,主要摸清该单位现状、是否存在。严格遵循数据质量抽查验收标准。县经普办在核查数据质量抽查过程中,严格遵循“单位漏报率低于5%、指标错误率低于5%”的验收标准,对数据质量抽查结果不达标的镇街要重新返工,限期整改,直到数据质量达到规定要求。(邢如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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