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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5515X-02_gzdt_/2015-0331001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3/3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郯城县环保局查处违法企业突出“严”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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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新《环保法》实施以来,郯城县环保局严格按照新《环保法》及配套实施办法的要求,加大环保队伍培训力度,提高监管能力,对违法企业的监督管理突出一个“严”字,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一是严厉查处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环境问题。组织监察、监测、污控、信访等各科室人员对重点企业、重点流域进行定期检查,不定期突击抽查和夜查,发现有偷排偷放行为的企业进行严厉惩处。 二是严厉查处建设项目违法违规问题。严把建设项目的环保准入门槛,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对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实行提前介入,环保审批,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好“第一审批权”和“一票否决权”。 三是严厉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确保信访案件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设专职人员负责信访查处,对来信来访坚持做到早介入、早立案、早分析、早调查,将纠纷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建立健全了信访工作接待、查处、回访制度,有效地提高了信访办案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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