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公开 >> 正文
索引号 004321012-02_gzdt_/2015-0320001 发布机构 临沭县
公开目录 区县动态 发布日期 2015/03/2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沭县建筑工程复工需过“扬尘防治”关
临沭县建筑工程复工需过“扬尘防治”关

近日,在临沭县,所有春节后准备复工的建筑施工企业,均接到了县住建部门的通知,冬季停工的工程开工前除了需要办理正常复工手续以外,还需申请“扬尘防治”验收,工地扬尘防治措施不达标,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临沭县制定的这一新规,旨在强化建筑工地规范化管理,全面控制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该县对对所有建筑工地实行复工“扬尘防治”验收申请制度,施工企业在开工前,必须向县住建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住建部门安排专业人员现场查验工地扬尘治理情况,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建设。验收的内容包括工地围挡、道路出入口硬化、物料蓬盖、摄像头安装等,所有工地必须达到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蓬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6个100%”。凡验收不合格的建筑工地,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并立即责令限期整改。

目前,已验收合格并复工的工地34个,其他30多个工地正在整改中,有1个工地因拒绝整改被拉闸停工。

 
【关闭窗口】 【字体: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