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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65729-02_gzdt_/2014-1202005 | 发布机构 | 蒙阴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12/0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蒙阴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凝聚基层和谐发展正能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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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在今年村“两委”换届后立即着手启动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健全完善组织健全、运行顺畅、监督到位、保障有力的乡村治理体系“四位一体”模式,促进村级治理规范化、制度化。特别是该县以制定“村规民约”为抓手,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对构建和谐村庄、改善干群关系及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如何管好一个村?在基层治理尤其是村庄治理中,蒙阴县摆脱仅仅靠行政管理“有形之手”的局限,积极借助乡村道德约束这只“无形之手”,探路基层治理良方。
11月18日下午1点,小雨淅淅沥沥的滋润着沂蒙山区,微风一吹,寒意十足。在垛庄镇蒙河村委办公室里,村“两委”成员、党员、村民代表和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却正热烈地商讨着偏僻菜园灌溉的事情。村民代表仵增珏建议:村里出资买水车,统一浇灌;村民代表刘乃义建议:埋上管道,留上水龙头,自备喷灌管子浇水……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围绕解决问题争相建言献策,不到半小时就统一了解决问题的方法。村党支部书记刘长军宣布采纳村民代表刘乃义的建议。
健全基层民主制度,是完善乡村治理体系的基础。蒙河村的成功实践就得益于制定了合理的“村规民约”。1996年,刘长军刚当选为村党支部书记时,蒙河村人心不齐、村风不正。“面对这种情况,制定切实管用的办法势在必行。通过召开全体村民大会,我们村按照少、精、实的原则制定了‘不侵占田间生产道路、倡树文明新风、树立集体主义观念’等6条‘村规民约’,每3年完善一次。”刘长军说。
为了让“村规民约”运行更加顺畅,蒙河村实行小组联户办法,每8至12户自愿组成一个村民小组,各小组民主推选出1名代表组成30人的村民代表议事会,代表小组成员参与村里的事务决策和管理,同时,制定《村民代表议事规则》,成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村里所有事务进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开展村民自治最终是为了增加收入。”刘长军说,2003年,村里投资建起了专业合作社,以党建带社建,实现了集体、村民双增收的目标。“村集体领导的好,个人收入逐年增多,自从加入村里的合作社后,收购商直接到村里来买桃,就连去镇上卖桃的车马费都省了。”村民李尊才向记者说。
村风好了,村集体收入和个人都增加了,干起事来不再犯愁了,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发生了巨大变化。现在全体村民自觉遵守自己制定的公共规则,遵纪守法的意识明显加强,村民和村干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正在形成。
“我们围绕维护生产秩序、维护社会治安、履行法律义务和精神文明建设四部分,制定全县‘村规民约’的模板,各村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完善修订,形成具有本村特色、人人自觉遵守的村规民约。”蒙阴县民政局副局长赵久洲介绍说,“村规民约”突出问题导向,并强化对其督导检查,避免有些村空喊口号。
为更多地发挥道德约束“无形之手”的威力,彰显村民公共意志,蒙阴县把“村规民约”作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打基础、利长远的基础性工程,在全县345个村居深入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加强村级配套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规范村“两委”工作运行机制,开展民主评议等生动实践,有利地凝聚了基层和谐发展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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