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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62675-02_gzdt_/2015-0323001 发布机构 沂水县
公开目录 区县动态 发布日期 2015/03/23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沂水县成省新型城镇化试点县 系临沂唯一入选县区
沂水县成省新型城镇化试点县 系临沂唯一入选县区

近日,山东省住建厅、发改委、国土资源厅等11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省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确定了19个城市(镇)为省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沂水县入围综合试点县,成为临沂市唯一入选县区。

据了解,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融合、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此次确定的省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试点内容主要包括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改革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制度等8项任务。

新型城镇化试点地区将享受一系列配套政策,推动新型城镇化相关政策和改革举措将率先在试点地区落地。在资金支持方面,省财政设立了6亿元的城镇化引导基金,2015—2017年,每年从省城镇化建设资金中列支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国家和省城镇化试点。同时,推进城镇化金融创新,在试点地区率先建立城镇化投融资一体化平台,加强银政企合作。

沂水县作为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县,将做好试点相关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建立起与新型城镇化相适应的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投融资机制和行政管理机制,提高沂水县城镇化发展的质量水平,形成符合该县实际、可推广的就地就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的县域城镇化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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