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K2145228X-02_gzdt_/2015-0327005 | 发布机构 | 莒南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3/2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莒南县启动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暖春”行动 |
|
|
|
自新学期开学第二周开始,莒南县食药监部门以排风险、促规范、送安全、见成效为目标,启动为期两周的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暖春”行动。截至目前,责令整改16家,立案查处4起。 一是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结合监督检查,与学校食堂及周边经营业主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追究;以镇街为单位,召开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业主培训会议,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留样、清洗消毒保洁等方面进行讲解,督促经营单位合法经营、诚信经营。 二是强化学校食堂监管。继续推行学校食堂经营模式转化,确保集体经营、连锁经营模式转化率达到100%,持证率达到100%;探索推行学校食堂智慧化管理,在一处乡镇中学食堂进行试点,实施远程视频监控;围绕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晨检、饭菜留样、卫生管理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学校食堂规范经营。 三是规范整治校园周边小食杂店。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学校周边有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店、餐饮店,按照“经营有证照、从业有资格、管理有制度、进货有台账、服务有承诺、墙面有公示、日常有整理”的“七有”标准,监督经营业户全面落实经营自律制度;对流动食品摊贩进行登记建档,一律实行备案管理,并逐户帮扶指导落实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要求。把销售过期变质食品、“三无”食品及有毒有害食品列为检查重点,对违法经营行为,一律立案查处。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