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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62675-02_gzdt_/2015-0326003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3/26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水县强化措施规范提升畜牧业发展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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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沂水县对畜禽养殖污染始终保持“零容忍”,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保护城乡居住环境,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畜牧业。畜牧业发展在经济发展中作用巨大,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活质量的提高、百姓致富、农业结构的调整都离不开畜牧业。畜牧业工作面广、量大,需要各级、沂水县各部门多措并举,加大力度,在保护环境前提下,规范提升畜牧业发展水平。 一是正确引导,疏导结合,分类处置。把养殖规范到文明、合法、有序的范围内,加强宣传引导,制定统一的村规民约,采取政府公告的形式使群众明确养殖规划布局,明白哪些地方可以养殖,哪些地方不可以养,村内养殖牛羊应该圈养、鸡可以散养、猪要禁养。 二是继续做好畜牧养殖工作的手续办理工作,确保各项手续的完善。不断拓展服务途径,强化窗口服务功能,改变服务模式,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为养殖户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 三是多措并举,加大执法力度。畜牧部门强化防疫、放苗环节的源头执法,做好跨区域放苗等工作的监管。环保部门治理工业污染、农业污染和养殖污染并重,制定统一有效地管理机制;国土部门做好土地管理执法工作,保证全县养殖面积不再扩大。各乡镇做到三个“清楚”,即底子清楚,明白村里到底有多少养殖户、养殖规模、污水处理设备配备情况等;措施清楚,禁养区、控养区和适养区应该怎样规划治理等;效果清楚,明白各地规范治理已经达到什么程度,取得了多大效果等。 四是加大舆论宣传,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规范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总结先进典型和经验,适时曝光一批反面典型,为全县畜禽养殖污染规范治理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五是对畜禽养殖污染规范治理工作要做到“零容忍”,对违规情况及时进行查处,不断规范提升养殖水平,促进全县畜牧业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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