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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5515X-02_gzdt_/2014-0121001 发布机构 郯城县
公开目录 区县动态 发布日期 2014/01/21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郯城县荣获“山东省平安渔业示范县”称号
郯城县荣获“山东省平安渔业示范县”称号

为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推进渔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郯城县水利水产局依托资源优势,大力推进山东省平安渔业示范县建设。

一是开展渔业安全管理。2013年共检查大小渔船400多艘次,消除事故隐患10余起,确保全县渔业安全生产事故零发生。

二是实行禁渔制度,保护渔业资源安全。每年对禁渔活动进行周密安排,加强执法巡查,推动全县春季禁渔工作的开展。并积极争取多方财力,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

三是加大检查和打击力度。2013年共出动渔政执法人员35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90辆次,出动执法船30艘次,共查获电捕鱼案件23起,没收电捕鱼器12台;拆除迷魂阵80多处。

四是制定"六个严禁",规范渔民行为。即严禁载客载物和携带未成年人随船作业;严禁渔船到主航道作业;严禁使用禁用方式捕捞作业;严禁违反禁渔期规定乱捕乱捞;严禁大风、大雾、雷雨天气出航作业;严禁无证和酒后逞强开船。

五是加强水产品质量监管。执法人员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到水产养殖点对禁用药物的使用和生产日志等方面进行检查。每年春季都要进行2次鲤春病毒检测,夏季进行禁用药物抽检,确保了水产食品安全。2013年渔业安全监督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被山东省省海洋与渔业厅、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授予"山东省平安渔业示范县"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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