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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67986-02_gzdt_/2014-0126001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1/26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经济开发区南马社区获得省级“文明社区”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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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平邑经济开发区南马社区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2013年度省级文明社区,成为经济开发区继小南泉社区之后的第二个省级文明村居。 近年来,作为平邑经济开发区重点打造的新型农村社区,南马社区积极探索“旧村改造”、“两区共建”模式,以新一轮行政村合并为契机,利用丘陵薄地对南马旧村实施了搬迁改造,目前已建成“4+2”居民楼8栋,“小康楼52栋,老年周转房24户,并完成了供暖、供气、污水处理等全部配套。此外,社区以乡村文明行动为载体,进一步优化社区环境。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成立10人专业保洁队伍,在主要街道和生活集聚点设置垃圾箱20个,购置封闭式可移动垃圾箱2个,勾臂车1台,实现“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环卫一体化,并投资200余万元,建设生活污水生物菌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实现无害化处理,使社区环境焕然一新,村容村貌获得极大改观,成为我县新农村建设的典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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