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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67986-02_gzdt_/2015-0518002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5/1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铜石镇“四个强化”念好农村经济管理“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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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财务监管。镇经管站、村民主理财小组每月2-9号对各村上月收、支原始单据进行审计,审记不合格单据不予入账,对符合规定的单据加盖印章,并指导各村进行分类整理。(二)强化资金监管。各村在镇经管站设代管资金专户,村居收入须3日内缴存代管资金专户,村居支出款项,需持经村书记、主任签字的申请书并标明支出用途,由经管站会同财政所进行拨付,严禁公款私借、白条入帐。(三)强化经济合同监管。与集体经济利益有关的合同订立前,村居须召开村两委及党员会议,制定发包方案且经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由镇相关站所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后签订,重大合同的订立经党委、政府研究后签订。(四)强化公章监管。将用章事项分为一般、重要和特殊,制定流程图,按照村委公章使用范围及审批手续办理,经审核后由镇经管站工作人员加盖公章。目前,58个村居在镇经管站建账,代管资金余额 128.5万元,监管合同2738份,发放公章使用证明1075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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