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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62675-02_gzdt_/2015-0608003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6/0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水县高桥镇开展部门联动四举措确保环境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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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做好全镇的环境安全工作,沂水县高桥镇人大代表开展部门联动,多措并举,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领域和重点信访隐患实施全面排查与环境监管,杜绝环境事故的发生。 一是对重点企业监察督导落实“三到位”。镇人大代表组织环保办、安监办、供电所、工商所、派出所等部门依据职责摸排检查,齐抓共管,落实责任分工,实施不间断巡视、监察,指导企业加强重点部位全面监控,做到人员、措施、保障到位,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发现违法违规现象或隐患苗头立即查处。 二是对重点环境信访查处保证“四快”。全面加强环境信访管理工作,一方面在继续落实领导包案制度,有效解决、处理环境疑难问题的基础上,加强节日昼夜值班管理,严格落实信访投诉热线24小时接听受理制度(2811108),对信访投诉热线及领导公开电话等接收或转办的案件做到“四快”制度,即快调查、快处理、快结案、快答复,力求短时间内解决环境问题,消除信访隐患,提高信访处结满意度。另一方面启动区域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处置设备完好,发现情况立即逐级上报,切实增强应急处置灵活性、敏锐性。 三是强化部门联合“出重拳”。镇人大代表积极协调辖区内派出所、工商所、供电所、卫生、环保、安监等职能部门,对投诉较多、群众反应强烈、违法行为较为“突出”的棘手环境问题,充分发挥联合机制的作用,实行联合执法强硬手段,对违反环保法规的企业、单位、经营业户依法实施严厉处罚,消除信访隐患。 四是发挥村级环保社会监督员的监管职能。镇人大代表动员村级社会环保监督员等社会一切力量,强化社会监督、举报,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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