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00445515X-02_gzdt_/2015-0710001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7/1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郯城县环保局“四个确保”搞好环境安全监管 |
|
|
|
一是确保领导重视到位。环保局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带班制度,每天的值班领导接待受理环境信访案件,坚持24小时在岗,第一时间听取信访汇报,提出处理意见。 二是确保制度规范到位。规范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登记、领导批阅、督查、办结、反馈等环节,保证环保热线和局机关办公电话的畅通,实行24小时专人负责,接到举报,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确保信访处置速度到位。对受理的信访案件,实行环境污染纠纷投诉查处限办制度,做到速查速结。对信访案件性质、类别及问题发生地,提出办结要求和处结时限,做到早介入、早调查,及时深入现场调查处理。重要的信访案件采取立案、调查、催办等办法进行处理,最大限度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问题在最短的时限内得到解决。 四是确保环境污染监管到位。按照责任区划分,组织辖区环保所对全县所有企业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特别是涉水涉气和化工企业,做到横向到边,竖向到底,不留死角,对查出的违法企业,该关停的关停,该取缔的取缔,绝不姑息迁就。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