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公开 >> 正文
索引号 004467986-02_gzdt_/2015-0714001 发布机构 平邑县
公开目录 区县动态 发布日期 2015/07/14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统筹推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
平邑县统筹推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

(一)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大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力度,将基层司法所打造成化解矛盾、宣传法治、服务群众的一线综合平台。目前,现有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达到7个,年内培植打造2-3处软硬件均比较突出的“明星司法所”,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二)加强基层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在建好用好县级6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健全完善镇、村专职人民调解员的管理、培训。今年以来,672个调解组织,2230名专兼职调解员,共调解各类纠纷3348件,调解成功3282件,调解成功率达98.02%。(三)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升级发展。选择地方、温水、保太等8个乡镇,实行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两所合一”,促进职能融合、服务集成,最大限度发挥基层工作整体效能。在其他镇街实行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两所共建”,采取在镇街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服务便民窗口的方式,集中受理和解决群众的法律服务事项。(四)深化农村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扩大法律顾问覆盖面,在村居(社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室,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明确法律顾问的责任义务,制作法律顾问公示牌,使村居法律顾问真正成为村居(社区)的“法律知识宣传员、法律事务指导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法律援助特派员、社情民意信息员”。自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以来,村级法律顾问共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2万人次,提供法律建议1200余条,开展法制宣传讲座1500余场次,协助调解矛盾纠纷165起,提供法律援助65人次。

 
【关闭窗口】 【字体: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