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K2145228X-02_gzdt_/2015-0717001 | 发布机构 | 莒南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7/1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莒南县整治汽车销售及零配件市场秩序 |
|
|
|
为进一步加强对汽车销售、维修服务行为以及汽车配件质量的监管力度,规范汽车销售、维修服务行业市场秩序。近日,莒南县采取措施,对县城及各镇驻地汽车销售、维修服务及汽车配件质量监管专项整治。到目前共检查经营户66户,发放整改通知9份取缔无照经营1家,收缴虚假宣传材料200份,清理侵权商标标识1件。 一是把好主体准入关,严格检查经营主体。对辖区内的汽车销售服务单位的主体资质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是否公示企业信息,是否存在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行为。对特约维修单位,检查其是否持有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资质证明。 二是落实监管制度,严查产品质量。要求经销商和汽修厂要建立配件商品的进货台帐制度,对各类配件分门别类进行管理,建立进货台帐和维修记录,同时严格审查配件进货商资质,有效保存进货和质量凭证,备档备查。防止不合格汽车配件流入汽车服务维修市场。 三是开展市场巡查,规范经营行为。按照属地监管责任制的要求,开展市场巡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在汽车销售中强制搭售保险及其它商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否存在附加不合理条件的侵权行为;是否存在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在售后服务中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故意拖延、无理拒绝的行为;是否存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欺诈行为;对汽车销售、维修服务等相关合同的审查,规范格式合同,杜绝霸王条款。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