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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73219-02_gzdt_/2014-0424004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4/24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南县工商局强化职能措施服务新农村经济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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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工商局立足辖区实际,充分发挥注册登记、市场监管和服务发展三项职能,积极推动农村经济体的快速发展。 发挥登记职能,促进农业市场主体发展。该局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大力支持、发展农村市场主体,并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简化审批程序,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行政指导和服务,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并着力培育与沂南农村经济协调发展的新型农村市场经营主体,鼓励和支持农村种养大户、农村能人、农村党员骨干等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广大农户积极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农民专业合作联合重组和创建产、供、销一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村生产要素潜能释放。 发挥监管职能,确保商品有序流通。该局立足工商管理监管职能,紧密结合农村市场实际情况,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商品入手,突出对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品种的监管,集中执法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着力解决农村市场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农村市场主体资格和交易行为,不断提高市场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流通市场环境。 发挥服务职能,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综合运用"经纪活农"、"合同帮农"、"商标富农"等惠农强农工作机制,促进农业产业化、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和农产品附加值提升,切实推动现代农业健康发展。继续增强农村经纪人培训,不断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充分发挥经纪主体连接市场、龙头带动、辐射带领作用;广泛宣传商标在推进品牌兴农、提高农民收入等方面的重要性,有计划、按步骤的围绕特色产业培育涉农商标;广泛宣传合同法律法规和订单农业知识,进一步提高农民和涉农企业的合同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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