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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K2145228X-02_gzdt_/2014-0321001 | 发布机构 | 莒南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3/2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莒南县加强养殖污染防治 全力做好“迎淮”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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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委、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莒南县畜牧局以“迎淮”检查为契机,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全面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切实减轻养殖污染对环境的影响。 一、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养殖面源污染防治。 该局多措并举,有效控制养殖面源污染。一是对畜禽养殖进行技术指导,规范畜禽养殖行为。通过典型示范带头作用,对广大养殖场(户)进行畜禽养殖面源污染技术指导,让养殖户明白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作用和意义,增强养殖污染治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目前,县畜牧局印发养殖污染防治明白纸6000份。二是大力推行标准化养殖,大力推行“企业+合作社+规模养殖农户”共建畜禽标准化养殖场的发展模式,在建设上与农村生态社区建设相结合,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对治理畜禽粪便等污染的配套设施严格标准,有效减少污染排放。三是在养殖禁养区、限养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环保执法主体部门做好畜禽养殖治污的行政执法工作,完成分配的“迎淮”工作任务。目前,已配合当地政府在禁养区拆除1048户;已清栏910户;限养区已清栏473户,新建改建沼气池沉淀池储粪池1381户。 二、源头治理,推广生态养殖控制面源污染。 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结合区域环境容量及调整优化畜禽养殖业结构、布局和规模的需要,在符合规划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推广生物环保养殖。鼓励中小型养殖场配套建设与规模相符的沼气池,利用生物发酵床养殖技术,推广畜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达到养殖环境污染源源头控制。推广种养结合,发展生态农业,充分考虑农田土壤消纳能力,使畜禽养殖废弃物有效还田利用。严格养殖场动物卫生防疫条件的审核审批,杜绝新增养殖污染,禁养区以外新建、扩建和改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必须符合环保、农业、国土、规划和建设等部门的要求。 三、转变观念,抓好养殖污染防治科技培训。 该局继续办好“每月16日固定技术培训日”,邀请专家讲解畜禽养殖技术及防疫、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知识。有条件的,进行现场观摩生态环保养殖及干清粪处理方式。力争通过培训使我县养殖户的业务技术水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观念得到转变,有效促进我县“迎淮”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领导,确保“迎淮”工作顺利开展。 该局成立了“迎淮”检查领导小组,明确了我局的任务分工,各防检所要积极配合当地乡镇政府做好“迎淮”工作,形成“迎淮”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监管兽医的作用,明确监管职责,加强对养殖场(区)的污物处理、设施运转的技术指导。对不符合畜禽标准化生产的养殖场(区),对粪便、污物、污水不按规定排放,造成恶劣影响的养殖场,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搬迁或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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