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004457542-02_gzdt_/2014-0430002 | 发布机构 | 兰陵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4/3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兰陵县物价局四项措施做好“五一”旅游市场价格监管 |
|
|
|
为维护游客的价格权益,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兰陵县物价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五一”期间旅游市场价格监管。 严格要求落实收费政策。要求全县各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必须执行物价局审批的收费价格标准,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提价。 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要求各旅游景区将门票价格、优惠政策及停车场道收费等按规定予以公示,景区餐饮及旅游商店商品要实行明码标价,强化价格自律,诚信经营,让广大游客明明白白消费。 加强旅游市场价格巡查。重点对旅游景区、宾馆饭店、大型购物场所等旅游消费集中场所进行检查和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乱收费、乱涨价和价格欺诈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价格违法行为。 加强节日值班值守。充分发挥“12358”维权电话及“12345”市民服务热线作用,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耐心解答群众咨询,积极化解价格矛盾,营造节日和谐价格环境。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