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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62675-02_gzdt_/2014-0925004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9/2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水县四措施全面清理整顿农药经营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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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全面清查资质。联合工商、安监等部门对辖区内农药经营店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对无照经营、有照无固定经营场所、农药与日用百货混合经营等不符合农药经营条件的,依法予以取缔,对乡镇、村组和流动商贩展开拉网式排查,坚决打击无照经营。今年以来,共清理违规农药店184家。 二是严格审查上岗证。对农药经营单位条件进行严格审查,重点审查农药经营单位的营业场所、技术人员、设备、仓储、安全防护等设施。加强农药经营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和岗前培训。今年以来,共颁发农药经营人员上岗证356本。 三是悬挂监管公示牌。对全县550余家农药经营店悬挂公示牌,明确责任人,接受社会监督。农药经营店负责人作为农药经营单位的第一负责人,对所经营的农药产品质量负责;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站长作为第一监管人,对农药经营店进行技术指导;农业行政执法稽查大队2名队员作为执法人员对农药经营店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管。 四是推行农药经营告知制度。要求农药经营人员在销售农药时要认真履行告知义务,明确告知购买者农药的安全使用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按规定的范围、用量、时间、方法使用农药,不得随意扩大农药使用范围、改变使用方法、增加使用数量和频次,严禁在农产品种植、销售、运输、贮存等环节,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现已有307家农药经营店发布告知,备案农药品种7854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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