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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67986-02_gzdt_/2014-0513007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5/1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财政局:三举措规范财政资金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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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抓好预算编制源头管理。编制预算坚持“全面完整、具体详实、公开透明、规范有序、节俭效能”的原则,按轻重缓急,将预算编细编实;将法定支出、民生支出打足打实,体现预算的公共性;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推进廉洁型政府建设;通过门户网站公开预算,自觉接受监督。二是抓好资金分配审批管理。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强化预算硬约束,减少财政自由裁量权;清理归并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转移支付,用规范的“公式法”、“因素法”分配资金,减少人为因素影响;减少财政对竞争性领域的直接投入,充分运用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手段,发挥资金的导向和杠杆作用,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全面加强政府采购,强制实行公务卡,探索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规范公务支出。三是抓好监督检查绩效管理。继续推进“财政大监督”建设,将监督范围扩展到全县范围。大力实施绩效预算,对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跟踪管理,进一步强化财政投资评审,保证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主动接受人大、审计、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以广泛的监督促进各项工作的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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