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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K2145228X-02_gzdt_/2014-0630003 | 发布机构 | 莒南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6/3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莒南县2014年高中阶段招生全部按学生志愿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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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莒南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按照市教育局招生计划,今年莒南县高中阶段学校计划招收新生共计5936人。其中普通高中计划招生4928人,统招生计划4488人(特长生占统招生计划),择校生计划440人;莒南县职教中心升学部1008人。全县所有招生计划将严格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全县高中招生工作在县教体局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实施。为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教体局成立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严格按照县教体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落实招生制度。县教体局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板报、告家长一封信等形式,积极营造良好的招生氛围和社会环境,促进高中招生改革的顺利进行。同时,建立严格的公示制度,将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录取程序、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等提前进行公示,增加招生政策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县教体局要求各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严格执行“十不准”招生政策。一是不准印发招生简章和召开招生咨询会;二是不准进入初中学校进行宣传;三是不准突破招生计划招生;四是不准跨招生范围招生;五是不准超过规定班额编班(普通高中招生班额以50人为宜,最多不超过56人);六是不准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学生;七是不准抢拉或买卖生源;八是不准超标准多收费或提前收费;九是不准随意降低收费标准或减免收费;十是不准举办复读班或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 四、健全监督机制,实行责任追究。教育纪检、督导、基础教育等部门对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控,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以及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和行为,确保高中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对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影响的,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和其他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从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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