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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321012-02_gzdt_/2014-0520001 | 发布机构 | 临沭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5/2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沭县27只获救夜鹰斑鸠等“笼中鸟”被放飞大自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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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下午,临沭县森林公安局、林业局联合打击非法猎捕候鸟行动喜获战果,27只获救夜鹰、斑鸠等“笼中鸟”被放飞回归自然。据办案人员介绍,这起非法猎捕候鸟案共查获包括2只夜鹰在内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以及斑鸠、蜡嘴、锡嘴、柳莺、黄雀、麻雀等27只,同时查扣鸟笼、捕鸟网具一宗。 《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是一种违法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法张网捕鸟达20只以上的,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捕鸟者将受到刑事处理,包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将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涉案人员王某将受到追究刑律的严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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