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004321012-02_gzdt_/2014-0523001 | 发布机构 | 临沭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5/2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沭县第三方调解破解“医患纠纷”难题 |
|
|
|
5月21日,临沭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了一起医疗纠纷。2014年1月份,患者吴某因患病到临沭县某医院住院治疗,经抢救无效死亡,吴某的亲属认为医院存在重大过错,经临沂市医学会鉴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次要责任,在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参与调解下,医方一次性赔偿患方亲属各项经济损失42000元,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 这是临沭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的一个案例。为有效化解医疗纠纷,2011年,临沭县从司法、卫生部门和律师中选取专业知识丰富、调解技能娴熟的人员组成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独立的第三方,为医患双方调解纠纷。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对受理的医患纠纷,遵循自愿、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在调处纠纷时对可能涉及的法律责任、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和处理结果的可能性进行分析,既注重维护患者的法权益,也保障医疗单位的正当权益;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通过对医患双方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将医患纠纷化解引入理性、合法、有序的轨道,促使医患双方缓和矛盾,消除纠纷,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引入调解机制以来,临沭县共调解各类医患纠纷112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6%,协议履行率达100%,有效化解了“医患纠纷”,避免了矛盾纠纷的激化,保障了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和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