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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67986-02_gzdt_/2014-0526008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5/26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人社局力推五项措施提升仲裁服务效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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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推行首问负责制。首问工作人员对人民群众来访必须负责解答、办理和帮助联系相关部门等,并一次性告知群众申请仲裁所需的全部材料及注意事项,避免来回奔波。二是推行责任追究制。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影响仲裁服务效能,耽误群众办事,侵犯服务对象合法权益的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三是推行协助查询制。对案件受理过程中需要提供企业注册信息的,及时向工商部门等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查询函,帮助群众办理查询事宜。四是推行快速办案制。坚持“调解为主、裁决为辅”的办案原则,简化办案程序,避免矛盾激化,提高办案效率。对于涉及农民工、女职工等弱势群体,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的争议案件,加快审理,先行裁决,实现快审快结。五是推行案件回访制。案件办结后,通过电话联系、问卷调查、上门走访等形式,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争议案件处理结果的看法,了解用人单位落实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作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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