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004467986-02_gzdt_/2014-1031002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10/3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经济开发区严格落实“河长制”提升水域环境 |
|
|
|
今年以来,平邑经济开发区紧紧围绕“落实责任、强化监管、重点突出”这一主线,全力以赴、不讲价钱、不讲困难,全面做好各项迎淮检查工作,通过严格落实“河长制”责任,水域环境质量得到了显著提升。 在工作中,平邑经济开发区召开专门会议,签订目标责任状,确定沿岸7个村居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建立起了河道治理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通过重点工作重点督导,各“河长”加大水污染控制的监管和监测,全面完成了沿岸20家养殖户的清理工作。此外,开发区建立垃圾清运机制,投入400万元在所有村居全部建立了环卫队伍;配备8吨垃圾清运车辆3台、垃圾箱600个,建成垃圾收集点200处,明确沿河村居的垃圾清运监督制度,坚决杜绝沿岸村居向河流倾倒垃圾现象,确保河道清洁卫生。目前开发区辖区内河道清洁、无污物,行洪障碍物已被彻底清除,水域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提升。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