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00445515X-02_gzdt_/2014-0626001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6/26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郯城县工商局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效明显 |
|
|
|
今年以来,郯城县工商局大力培育以家庭承包农户为基础,以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为骨干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规范各类农民经济实体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积极开展政策引导。在全县范围内采取各种形式送法上门,利用走访、巡查、办照等工作时机,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国家提倡发展家庭农场的扶持政策,提高农民对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概念的认识,形成踊跃申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浓厚氛围。 二是开辟登记"绿色通道"。在各注册大厅设立农业企业登记服务"绿色通道",对农业企业实行"四个优先",即优先受理、优先核名、优先登记、优先提供咨询服务,指导企业完善相关登记手续,只要手续完备,做到当场受理,当场发照。 三是完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培育机制。扶持和引导专业大户开展联户经营,成立家庭农场。引导同区域、同行业、同类型农民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在劳动、技术、资本、品牌等方面开展联合,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引导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农户建立稳定的利益关系,实现多赢多利,共同发展。 四是开展商标兴农活动。通过向涉农企业发放商标知识宣传资料、开展知识讲座、对县内的知名企业进行上门调研等方式,大力开展商标知识宣传,引导涉农企业争创自己的品牌。并积极宣传、引导我县已注册的农产品商标申创市级知名商标、省级著名商标及国家级驰名商标,提高涉农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五是开展合同助农行动。落实合同示范文本推广到户、签约到户、履约督促到户和争议调解到户的"四到户"常态化服务机制,定期开展合同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培养涉农企业、农户合同意识,促进形成稳定的农产品供求关系。加强订单合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及时查处涉农企业和农户在履约过程中的合同欺诈行为,严厉打击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违法行为。 1-6月份,全已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92家,注册资本6500万元;登记家庭农场35家(包括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新增农产品注册商标9枚,推行涉农合同示范文本52份,规范涉农合同条款14条,查处涉农合同违法案件3件。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