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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62675-02_gzdt_/2014-0609001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6/0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水县泉庄镇三大举措将“阳光低保”进行到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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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一轮低保工作的展开,沂水县泉庄镇秉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切实解决本镇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困难,绝不允许出现“穷人低保评不上,富人低保吃得香”的现象,力将“阳光低保”进行到底。 全面摸排,严格把关。以镇、村干部为主入户调查,覆盖所有的城乡低保家庭,入户调查率要达到100%,对不符合低保政策的对象进行清理整顿,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进行评报,并及时更新低保对象信息数据库,通过信息比对强化动态管理,确保对象准确。 强化责任意识,注重实效。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层层包保责任制。村书记为本村工作清理整顿、复核低保第一责任人,民政所干部为直接责任人,并负责审核该村上报的低保对象,按文件规定救助标准,组织群众评议并公示上报。坚决纠正和杜绝错保、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 健全完善低保工作动态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听证评议、信息公开、张榜公示、发放签收、定期回访等制度。清理整顿、核查后,对批准为低保户的,将保障家庭的保障人数、保障金额在村进行长期公示,有异议的,重新进行调查、评议和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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