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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321012-02_gzdt_/2014-0728004 | 发布机构 | 临沭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7/2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沭县物价局督促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政策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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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临沭县物价局转发国家发改委、中国银监会关于《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确保各商业银行及时了解文件内容、把握文件精神。 通知明确,商业银行为银行客户提供的基础金融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包括部分转账汇款、现金汇款、取现和票据等服务项目,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按《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执行。商业银行免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本行签约开立的个人基本养老金(含退休金)账户,每月前2笔且每笔不超过2500元(含2500元)的本行异地(含本行柜台和ATM)取现手续费。通知要求,对于银行客户账户中(不含信用卡)没有享受免收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商业银行应根据客户申请,为其提供一个免收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账户(不含信用卡、贵宾账户)。文件将于2014年8月1日起执行。 为确保该通知能落实到位,该局近日组织收费科全体人员采取集中学习的方式,深入学习相关的政策文件,研究贯彻落实宣传措施。并通过宣传栏、电话、短信提醒等方式向各商业银行进行宣传,督促各商业银行将降低客户普遍使用的跨行柜台转账汇款等三项业务手续费标准、部分免除银行个人客户的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等政策落到实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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