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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321012-02_gzdt_/2014-0812003 发布机构 临沭县
公开目录 区县动态 发布日期 2014/08/12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沭县物价局加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管理
临沭县物价局加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管理

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医疗资源优化配置,满足基本医疗及不同层次医疗服务需求,临沭县物价局认真规范病房床位收费行为,对病房床位价格实行分级、分等管理。

根据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病房设施配备等情况,病房分为普通病房和非普通病房。普通病房床位价格方面,县内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最高级别为二级,同时结合设施配备情况,核定全县普通病床最高收费标准为25元/床.日。非普通病房床位价格方面,虽有多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出书面申请,但因硬件设施不达标未予审批,到目前为止,只有县中医医院所申请的不同类别、等级的非普床位在使用面积、硬件设施等方面均达到对应的要求,将给予备案,同时要求县中医医院在提供非普病床服务时,应征得患者同意。床位价格以天为计费单位,当日入院,按一天计收,出院当日不收费。规范调整后的病房床位价格中包含取暖费和空调费,没有相应设施的病床,床位价格一律减收3元/床.日。同时,不得加收垃圾处理等其他费用。

物价局要求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经审批核定的价格标准,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切实加强病床床位服务和收费管理。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和分解、重复收费;不得自行变更病房床位比例、减少服务设备设施、降低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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