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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321012-02_gzdt_/2016-0315003 | 发布机构 | 临沭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6/03/1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沭县残联启动残疾职工就业年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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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确了解全县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3月14日起,临沭县残联组织8名工作人员,成立全县残疾职工就业年审小组,全面启动残疾职工就业年审工作。 此次年审工作主要针对临沭县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用人单位需提报2015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在职残疾职工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2015年末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和2015年末工资发放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 残疾职工就业年审工作认定的残疾人,除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外,还包括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年审工作将于3月30日结束,逾期未进行审验的单位,均按未安排残疾人计算,足额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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