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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5515X-02_gzdt_/2014-0814002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8/14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郯城县工商局四项措施加强户外广告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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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工商局充分发挥广告监管职能,采取四项措施,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规范户外广告市场秩序,立足工商服务职能,大力扶持广告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该局利用广播、宣传栏、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向消费者、经营户宣传《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和《户外广告登记规定》等有关广告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广告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目前,已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二是明确查处重点,抓住关键环节。该局紧密结合辖区实际,将人民路、郯东路、建材市场列为广告整治的重点区域,严厉打击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擅自改变核准登记事项和内容发布户外广告、已经登记但未按规定清晰标明户外广告登记证号、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和不良广告的行为。 三是把好户外广告审批关。该局严格执行《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加强户外广告的审批登记,严格审查户外广告经营者资格、广告登记内容、发布地点等,查看其内容是否违法,是否对消费引导产生不良影响。凡审批手续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一律不予办理。今年1-8月,共对6件不符合规定的户外广告申请不予通过,并书面告知事由。 四是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制。该局对户外广告监管实行属地监管,明确规定各工商所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以基层工商所为单位,明确片区监管任务,将责任落实到人。推行户外广告监管报表制,要求各工商所每月定期向县局报送户外广告监管情况,县局全面统筹掌握全县户外广告发布动态。 截至目前,全局上下联动,共检查户外广告牌76块,其中问题广告牌7块,目前已责令改正;对3家有不良行为的广告经营单位给予警示,并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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