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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52741-02_gzdt_/2014-0901002 | 发布机构 | 罗庄区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9/0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地税局罗庄分局“四个到位”强化房地产企业税收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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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档造册到位。以户为单位建立税源跟踪管理档案,深入房地产企业,摸清企业的成立时间、经营地址、注册资本、开发项目、开发地段、可售面积、销售收入等基础信息;登记房地产企业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投资合同等资料。 二是动态跟踪到位。建立房地产工程项目档案,对房地产开发项目从购买土地、合同书的签订、立项、施工、进度、销售、完工清算等环节实施动态管理、过程监控,全程监控房地产工程项目的流程和税源状况。实地核查商品房的可售面积、可售总收入、房屋预售收入、已售商品房收入、房产证办理情况,为及时确定销售收入提供准确依据。 三是信息互通到位。建立与国税、工商、国土、规划、建设、房管等相关部门的信息互通机制,强化日常信息交流和情况通报。全面掌握房地产企业的注册、注销、项目立项、开工日期、预计完工日期、建筑面积、销售进度、现金流量和预收房款、已交付产权情况等各种信息,实现对房地产企业涉税信息联合监控,堵塞税收征管漏洞。 四是科学分析到位。核实房地产企业成本结转的真实性,确保税前扣除项目真实、合法,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准确。根据房地产行业纳税情况的历史数据,开展行业税收负担率、成本利润率、销售收入利润率、企业所得税负担率等指标的分析,发现指标异常的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评估,对发现的涉税问题,责成纳税人立即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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